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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总包管理文明施工
工程管理

ENGINEERING MANAGEMENT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一、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及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管理使用,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管、专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凡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的各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与生活条件和作业环境,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与监控以及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宣传等所需要的费用。

四、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公司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即工程部,是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管理的的监管部门,具体负责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审核,并监督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使用。

五、费用组成及使用范围: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1、安全施工费: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环境保护费: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临时设施费: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和摊销等费用。

5、使用范围: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5.5.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5.5.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5.5.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5.5.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5.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5.5.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5.5.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5.5.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5.5.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6.本办法所称“安全费用”,采取“公司财务部提取、项目投入、工程部监督检查”的原则进行管理。

7.各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提必须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内由工程部会同财务部、项目部根据工程合同,按照市建委或交委规定核定使用额度,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提取,分项目建立台帐,按计划向项目支付,进行专项管理,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并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项目在每年初应上报该项目年度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使用计划到公司工程部及财务部。工程部对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使用及管理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8.各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4〕25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等法规及规定按不同单位工程规定的费率向建设单位收取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8.1矿山工程为2.5%。

8.2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8.3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企业在上述文件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9.各工程项目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内应编制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开支预算及费用开支总计划,所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计划中必须详细填写涉及到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内容。先由项目经理签字后,报经公司工程部审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10.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方案必须细化费用的具体组成内容及使用计划,包括总使用计划和月度使用计划。

11.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使用:项目报送安全文明施工使用计划、使用明细,由公司工程部审查,财务部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审核,成本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审批,资金审批程序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属于垫资工程的,垫资者必须随着生产进度保证安全投入;项目按照实际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提交安全费用的使用凭证,并统一采取实物佐证(照片),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工程部审查,分管副总签字后,并向财务部提交相关资料建立台帐。

12.安全费用结算: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并扣除上交公司费用后,只能据实开支;如各项目实际发生的各类安全文明施工费,未达到提取要求的,结余部分直接划入公司安全专项基金,如有超支,在各项目成本中列支,工程实体完工后15天内,办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结算,如有结余,不得冲转项目成本,集中上交公司统一掌握调剂使用。

13.公司设立安全专项基金,专项用于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及安全奖励等开支。

公司安全专项基金的来源:一是提取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的10%作为公司安全专项基金;二是各项目未按照规定投入使用完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三是日常安全管理中的各项罚款。

14.公司使用安全专用基金时,由项目部书面提出申请,项目安全员、项目经理分别签字后报公司财务部审核→工程部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成本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批准后,将附件(原件)带上交财务部办理。

15.公司安全专项基金和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由财务管理部门单独建立安全专项台帐,监督和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管专用。

16.安全费用管理程序:公司预提→实施方案及计划审核→拨付申请、审核→支出统计、审核、建账→完工结算。

17.凡是发生不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用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按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生产问责办法》有关规定处罚责任人,并责令该项目退还挪用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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